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2026年9月2日。您确认订舱当日生效的版本适用于该票货物。

以下是 Plain Freight 承运中国到美国货物的条款。写得清楚,是为了让您真正读懂:这里写的,就是我们实际的做法。

1. 签约主体

Plain Freight 是 Fisto LLC 的经营名称。Fisto LLC 是一家美国怀俄明州有限责任公司,地址:30 N Gould St Ste N, Sheridan, WY 82801, United States。所有报价、订舱和发票均以 Fisto LLC 为主体,收款账户户名也是 Fisto LLC。如果您的银行或财务询问收款人是谁,答案就是它。

联系方式:hello@plainfreight.com。回复您的是具体的人,涉及资金、承诺和报关的每一项决定都由创始人审核。

2. 报价

报价以书面形式、以美元计,依据您提供的信息:产品、重量、箱规、中国起运地和美国收货地址。计费重量取实重与体积重中的较大者,这也是所有航空承运人的计费方式。

报价是对所描述货物的确定价格。货物到达我们的中国仓库后会重新称重、重新量方。如果与装箱单一致,您支付的就是报价金额。如果工厂实际包装更重或更大,价格按实际数据调整,我们会把仓库数据和装箱单并排给您看,让您清楚差异来自哪里。

DDP(包税到门)报价包含按提货前约定的 HS 编码和申报价值计算的美国关税。如果审核后税率变化,或货物起运前出现新关税,我们会在货物移动前告知您。交付后不会再有关税账单。

3. 开票与付款

先收货,后开票。报价阶段不付款,提货时不付款。货物先揽收,到我们的中国仓库清点、称重、量方,然后按清点后的数据开具发票。这样安排,是为了让价格建立在真实存在的货物上,而不是估算。

发票到期即付,货物离开中国前付清。发票上注明到期日。款项到账后货物起运。美国进口环节和派送环节均不再收费。

付款方式。发票由我们的银行 Mercury 以 Fisto LLC 名义通过邮件发出,附付款链接和完整银行信息。可通过 ACH、美国境内电汇或美元国际电汇支付。我们不接受银行卡付款。我们不收取任何付款手续费;您的银行可能对汇出电汇收费,ACH 通常免费,因此从美国账户付款时 ACH 更划算。

每票货物一张发票。如果仓库数据与装箱单不同,差额会体现在发票上,或以单独的贷项或发票结算。无论哪种方式,您都能看到两组数据。

4. 单证与申报

揽收前我们需要供应商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以及准确的产品描述。我们核对 HS 归类并准备报关资料。申报价值和产品描述来自您的单证,由您确认真实完整。如发现不一致,我们会在货物移动前与您沟通,而不是事后。

品牌商品进口需要品牌方授权。危险品、散装锂电池、假冒商品以及任何美国禁止进口的物品不予承运。如不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请在订舱前询问。

5. 时效、保险与责任

报价中的时效是通常情况,不是保证。海关查验、航空舱位和天气都可能增加天数,我们一旦知道就会告知您。

除非提货前书面约定,否则不含货物保险。未投保的情况下,我们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责任以该票货物已付运费为限。如果货值超出您愿意按此承担的范围,请在询价时提出投保。

6. 取消与变更

在预订提货车辆之前,取消订舱不收费。揽收之后,已经发生的费用(提货、仓库操作、已制作的标签或单证)需要支付,我们会在您决定前告知具体金额。

揽收后变更地址或收货人多数情况下可以办理。请尽早告知;美国快递面单生成后再变更需要重新贴标并产生费用。

7. 适用法律与更新

本条款适用美国怀俄明州法律。我们可能更新条款;更新时页首的生效日期随之变化,您确认订舱当日生效的版本适用于该票货物。

有任何疑问:hello@plainfreight.com,或先看 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