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2026年9月2日。您确认订舱当日生效的版本适用于该票货物。

以下是 Plain Freight 承运中国到美国货物的条款。写得清楚,是为了让您真正读懂:这里写的,就是我们实际的做法。

1. 签约主体

Plain Freight 是 Fisto LLC 的经营名称。Fisto LLC 是一家美国怀俄明州有限责任公司,地址:30 N Gould St Ste N, Sheridan, WY 82801, United States。所有报价、订舱和发票均以 Fisto LLC 为主体,收款账户户名也是 Fisto LLC。如果您的银行或财务询问收款人是谁,答案就是它。

联系方式:info@plainfreight.com。回复您的是具体的人,涉及资金、承诺和报关的每一项决定都由创始人审核。

2. 报价

报价以书面形式、以美元计,依据您提供的信息:产品、重量、箱规、中国起运地和美国收货地址。计费重量取实重与体积重中的较大者,这也是所有航空承运人的计费方式。

报价是对所描述货物的确定价格。货物到达我们的中国仓库后会重新称重、重新量方。如果计费重量与报价所依据的重量相差在5%以内,您支付的就是报价金额。如果工厂实际包装更重或更大、差异超过5%,价格按实际数据调整,我们会在货物起运前把仓库数据和装箱单并排给您看,让您清楚差异来自哪里。

DDP(包税到门)报价包含按货物起运前约定的 HS 编码和申报价值计算的美国关税。如果审核后税率变化,或货物起运前出现新关税,我们会在货物移动前告知您。交付后不会再有关税账单。DDP适用于约35公斤以内的空运和海运;更重的空运拼板货物,报关申报包含在价格里,进口关税在进口时另付。

3. 开票与付款

先收货,后开票。报价阶段不付款,货物发往我们仓库时也不付款。货物先由供应商发到我们的中国仓库,清点、称重、量方,然后按清点后的数据开具发票。这样安排,是为了让价格建立在真实存在的货物上,而不是估算。

发票到期即付,货物离开中国前付清。发票上注明到期日。款项到账后货物起运。美国进口环节和派送环节不再另行收费;唯一的例外是更重的空运拼板货物,其进口关税在进口时另付,报价里会写明。

付款方式。发票由我们的美国银行以 Fisto LLC 名义通过邮件发出,附付款链接和完整银行信息。可通过 ACH、美国境内电汇或美元国际电汇支付。我们不接受银行卡付款。我们不收取任何付款手续费;您的银行可能对汇出电汇收费,ACH 通常免费,因此从美国账户付款时 ACH 更划算。

每票货物一张发票。如果仓库数据与装箱单不同,差额会体现在发票上,或以单独的贷项或发票结算。无论哪种方式,您都能看到两组数据。

4. 单证与申报

货物发往我们仓库前,我们需要供应商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以及准确的产品描述。我们核对 HS 归类并准备报关资料。申报价值和产品描述来自您的单证,由您确认真实完整。如发现不一致,我们会在货物移动前与您沟通,而不是事后。

我们通过品牌渠道合法承运品牌商品。危险品、散装锂电池、假冒商品以及任何美国禁止进口的物品不予承运。如不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请在订舱前询问。

5. 时效、保险与责任

报价中的时效是通常情况,不是保证。海关查验、航空舱位和天气都可能增加天数,我们一旦知道就会告知您。

我们的报价不含货物保险,我们也不代售保险。我们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责任以该票货物已付运费为限。如果货值超出您愿意按此承担的范围,请在货物离开供应商之前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

6. 取消与变更

在货物发往我们的中国仓库之前,取消订舱不收费。货物到仓之后,已经发生的费用(仓库操作、已制作的标签或单证)需要支付,我们会在您决定前告知具体金额。提前取消不涉及退款问题,因为货物在我们仓库称重之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货物到仓后变更地址或收货人多数情况下可以办理。请尽早告知;美国快递面单生成后再变更需要重新贴标并产生费用。

7. 适用法律与更新

本条款适用美国怀俄明州法律。我们可能更新条款;更新时页首的生效日期随之变化,您确认订舱当日生效的版本适用于该票货物。

有任何疑问:info@plainfreight.com,或先看 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