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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运作机制详解

Customs & rules · 更新于

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是两种独立的贸易救济措施,可大幅增加从中国进口特定商品的成本。这两种税收叠加于常规最惠国关税和301条款关税之上,其税率通过美国政府逐产品调查确定。

与按HTS编码广泛适用的301条款关税不同,AD/CVD命令非常具体:它们指明了产品、国家,有时甚至是特定制造商。来自某家中国工厂的产品可能不面临任何AD/CVD税,而来自另一家工厂的相同产品则可能面临200%以上的税率。本指南解释该体系的运作机制、如何检查您的产品是否受到覆盖,以及如果判断失误会有什么后果。

核心要点

  • --AD/CVD税独立于301条款关税且累加计算,部分中国商品类别的合计税率超过100%。
  • --税率因制造商而异,来自两家不同中国工厂的相同产品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反倾销税率。
  • --全中国税率(适用于未参与调查的制造商)通常是命令中最高的税率,常超过100%。
  • --在任何受覆盖类别下单前,通过CBP的AD/CVD数据库和商务部命令中心核查您的HTS编码。
  • --通过越南或其他国家转运以规避AD/CVD属于海关欺诈,CBP对此展开调查并予以起诉。

什么是反倾销税

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商务部认定外国制造商在美国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时——即低于其在本国市场的售价或低于其生产成本——即征收反倾销税。

税率设定旨在将价格提升至公平市场价值。税率按制造商或出口商分别计算,差异显著。同一反倾销命令下,税率25%的中国太阳能板制造商与税率250%的制造商并存,但两者对进口商的成本影响截然不同。

反倾销命令适用于来自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有效期为五年,届期进行落日复审。许多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命令已实施10至20年。

什么是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针对的是外国政府补贴行为,而非定价行为。如果外国政府通过优惠贷款、土地拨付、税收减免、直接补贴等方式,使本国制造商得以压低价格从而损害美国生产商利益,则征收反补贴税以抵消补贴效果。

CVD税率按补贴收益比例计算。对于国家扶持制造业现象普遍的中国,CVD命令在钢铁、铝、太阳能、轮胎和建材等行业十分常见。

针对同一产品、同一来源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命令通常并行实施,税率累加计算。若一件产品面临60%的反倾销税率和40%的反补贴税率,则在适用的301条款关税之外还需缴纳100%的AD/CVD税。

哪些产品最常受到影响

AD/CVD命令涵盖各类产品。中国来源商品中覆盖范围较广的类别包括:

  • 钢铁和铝制品(线材、冷轧扁钢、铝箔、管材)
  • 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
  • 轮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
  • 家具(木制卧室家具、木制橱柜、床垫)
  • 海鲜(小龙虾、虾)
  • 纸张和包装(非涂布纸、牛皮纸、纸板)
  • 化工产品(甘氨酸、柠檬酸、卡巴唑紫颜料)
  • 纺织原料(聚酯短纤维、特定纱线)

此列表并非详尽无遗。目前针对中国商品的有效AD/CVD命令超过100项。了解您的具体产品是否受到覆盖,唯一可靠的方式是查询USITC和商务部的数据库。

如何检查您的产品是否受到覆盖

  • 第一步:确定您的10位HTS编码。AD/CVD命令与HTS编码及产品描述相关联。
  • 第二步:使用cbp.gov上的CBP AD/CVD查询工具。CBP维护了一个可按HTS编码或产品描述检索的有效命令数据库。
  • 第三步:查询商务部的AD/CVD命令中心数据库(access.trade.gov)。这是有效命令(包括各具名中国制造商税率)的权威来源。
  • 第四步:如果您的产品出现在某项命令中,请查找供应商的具体税率。税率因制造商而异。未具名的供应商适用「其他所有方」税率,该税率通常高于具名制造商的税率。
  • 第五步:如有疑问,在下单前请报关行进行AD/CVD核查。这是标准做法,除正常服务费外不应产生额外费用。

制造商特定税率及其运作方式

AD/CVD税率分配给在商务部调查中被具名的特定出口商和制造商。参与调查并获得计算税率的中国工厂按该税率缴税。所有其他中国制造商适用「其他所有方」税率或「全中国」税率。

全中国税率通常是命令中最高的税率——适用于未参与调查或无法证明独立于中国政府运营的企业。在钢铁和太阳能命令中,全中国税率超过100%的情况十分普遍。

这使得在进口前核实供应商具体税率变得至关重要。如果您的供应商面临25%的反倾销税率,而其竞争对手面临200%的全中国税率,从错误工厂采购将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

进口受覆盖商品但未缴纳AD/CVD税的后果

CBP可追溯征收AD/CVD税。如果您的商品受到某项命令的约束,而您在入境时未缴纳适用税率,CBP可在入境后五年内向您补征差额及利息。

AD/CVD逃税被视为海关欺诈。处罚可包括:清算损害赔偿(通常为全额税款)、没收货物,以及移送民事或刑事起诉。

CBP越来越多地援引关税法第592条追究AD/CVD逃税案件,尤其是通过第三国转运的情况(将中国商品申报为越南或马来西亚原产,以规避中国AD/CVD命令)。过失违规的处罚:未缴税款的20%。欺诈性违规的处罚:未缴税款的4倍。

范围裁定和排除申请

如果您认为您的产品与某项AD/CVD命令所涵盖的产品相似但实际上不在覆盖范围内,可向商务部申请范围裁定。范围裁定是商务部就您的特定产品是否属于该命令范围所作出的正式认定。

简单案件的范围裁定约需45天,有争议的裁定则需更长时间。裁定对CBP具有约束力。

部分AD/CVD命令也有排除程序——尤其是232条款和301条款关税,设有单独的排除申请程序。AD/CVD排除申请更为罕见,且针对性更强。

常见问题

如何查询我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是否有反倾销税?

从您的10位HTS编码开始。在cbp.gov使用CBP的AD/CVD查询工具,以及在access.trade.gov查询商务部的AD/CVD命令中心,两者均可按HTS编码和产品描述检索。如出现查询结果,请核实您供应商名称的具体税率。若供应商未被列名,则适用「其他所有方」或「全中国」税率,通常是命令中最高的税率。您的报关行也应能进行此项核查。

反倾销税与301条款关税是同一回事吗?

不是,两者相互独立且累加计算。301条款关税按HTS编码适用于大多数中国商品,税率为7.5%至145%(因类别而异)。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适用于有效贸易救济命令覆盖的特定产品,税率由商务部调查确定。两者可同时适用于同一货物,均由进口商缴纳。

全中国反倾销税率是什么,为什么这么高?

全中国税率分配给未参与商务部反倾销调查或无法证明独立于中国政府运营的中国制造商。它通常是命令中最高的税率,有时超过200%。商务部将其设定为高税率,因为在缺乏调查参与的情况下,商务部没有依据为该制造商计算较低的税率。

我可以从越南采购相同产品来规避中国AD/CVD税吗?

仅当产品确实在越南制造时才可以。CBP和USITC积极调查转运行为——将中国商品经由第三国转运,谎报原产地以规避AD/CVD命令。转运逃税的处罚极为严厉。如果您真正将生产转移至越南原产的制造(含越南增值环节),这可以改变原产地认定。但购买中国商品、经越南转运、申报为越南原产属于海关欺诈。

什么是范围裁定,我何时应当申请?

范围裁定是商务部就您的特定产品是否属于有效AD/CVD命令范围所作出的正式认定。以下情况应申请:您的产品与命令所述产品相似但存在争议性差异、您希望在做出大额采购承诺前获得确定性,或CBP已在等待范围认定期间暂停您的入境申报。简单裁定约需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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